北京贪污受贿律师孟宪辉律师办案简介:
范某系河南郑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14年至2016年两年间范某先后分五次(第一次50万元,第二次30万元,第三次30万,第四次20万元,第五次20万元)向河南省郑州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行贿共计150万元。
2014年11月29日范某因涉嫌行贿罪被河南省郑州市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2月31日河南省郑州市某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5月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法院,范某的儿子经在北京工作的同学介绍来北京找到了孟律师,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赴后郑州市某法院进行了阅卷,会见了范某,经过反复研究案卷,剖析案情,理清了法律关系。2015年7月经过第一次开庭控辩双方的较量,法院休庭一个多月,2015年9月法院第二次开庭,检察院变更了起诉,由之前的起诉指控个人行贿变更为单位行贿。经过两次庭审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孟律师多个辩护观点,法院判处单位罚金三十万元,判处范某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