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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局有哪些受案范围?

更新时间:2019/9/3      浏览:

反贪污贿赂局有哪些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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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4、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 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5、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6、对单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 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 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7、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 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8、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 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 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 行为。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务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 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贪污受贿通常是职场上发生的行为,利用自身的职权进行贪污或者受贿的举动,这属于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国家刑法中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是比较大的。因为贪污受贿一般发生的比较隐蔽,因此呼吁群众利用不同的渠道举报身边的贪污受贿行为,共同给与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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