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12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某等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1年,周某某等人通过在红岭创投公司网上平台发行融资标的,累计向48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090亿元人民币。期间,周某某等人明知红岭创投公司资金缺口巨大,仍发布“消费理财”“债权置换”“红盈宝”等虚假借款标的非法集资,所募资金主要用于归还融资项目到期本息、维持公司运营等无法产生利润的成本支出。周某某利用“投资宝”和“红岭资本线下理财”的实际控制人身份,肆意使用非法集资款项,集资诈骗逾204亿元。
法院认为,周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被告人家属以及集资参与人代表等旁听了宣判。
据了解,周某某等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金、股权、房产等资产追缴。目前已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周某某继续退赔。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