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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系”最新消息!北京朝阳经侦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植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人员退缴退赃退佣.

更新时间:2024/7/22      浏览:

“中植系”最新消息!北京朝阳经侦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植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人员退缴退赃退佣.

      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植系”)最新消息。2024年3月16日, 平安北京朝阳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前期,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下称:朝阳分局)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对公司高管等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工作正在全力进行中。此外,朝阳分局还表示,为查清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挽回群众损失,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按照“平安北京朝阳”2023年11月25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报案方式,履行报案程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请涉案公司其他相关人员,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取证,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对主动退缴、认罪悔罪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朝阳分局还特别提示,“高晟财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唯一退缴赃款专用账户,退缴人员需谨防上当被骗。北京朝阳经侦中植系情况通报.png      目前已经有人收到新湖财富发出的退缴通知短信,新湖财富系“中植系”四大财富管理公司之一。

中植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人员退缴退赃退佣.png

       这是平安北京朝阳官微第二次通报“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的案件进展。2023年年中,朝阳分局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1月25日,平安北京朝阳官微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对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紧接着,中植集团迎来了关键性的时刻。2024年1月5日,中植集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该法院裁定受理中植集团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2月2日,停止更新4个月的中植企业集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债权人应在2024年4月5日前,以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植集团申请破产清算.jpg          

     曾经横跨实体产业、资产管理、金融等多个领域的“万亿商业帝国”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植集团”)。谁也没有料到,2023年11月22日,中植集团“摊牌”了,根据其发布的一纸公告信显示,全面清产核资后发现,集团总资产账面金融约2000亿元,剔除保证金后,相关负债本息规模4200亿元-4600亿元。短期内可用于兑付债务的资源远低于整体债务规模。中植集团及旗下公司控股的金融机构,数量至少33家,而其持股的上市公司达到56家。2023年下半年以来,中植集团经历了旗下四大财富管理公司延期兑付,被认为是中植集团旗下最重要的持牌金融机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信托”)部分产品停兑,而其控股股东经纬纺机因担忧给公司带来重大影响,于2023年10月26日正式从深交所退市、上市公司组团“预警”,中植集团暴雷带来的震荡持续发酵。

      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中植集团债权人通过网站进行线上债权申报。在申报债权时,对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进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2024年4月5日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新提起的要求债务人清偿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时告知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8条的规定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纪要中提到的债权确认之诉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债务人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新提起的给付之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的,则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相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应告知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中植集团此前发布的致歉信内容显示,由于集团资产集中于债权和股权投资,存续时间长,清收难度大,预计可回收金额低,流动性枯竭,资产减值情况严重。同时,债务规模巨大,剔除保证金后,相关负债本息规模约为4200-4600亿元。中植集团初步尽调显示,由于集团资产体量庞大,产业分布复杂、经营主体和项目主体众多,大量代持企业资产、关联融资及对外担保事项还须进一步延伸审计进行核查确认,最终资产负债状况可能还会根据核查情况予以调整。中植集团还称,将理清历史脉络,对于可能存在的侵占集团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和证实,无论企业还是个人,一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追回相关财产。同时,中植集团对投资者产生损失深表歉意,将积极配合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工作,准确查清资产债务具体情况用于对投资者权益的保障。

      公开信息显示,中植集团由黑龙江人解直锟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20世纪初开始在金融资本领域扩张,成为国内知名的民营资本集团,巅峰时曾经号称万亿资产。在金融业务板块,中植集团控股或参股中融信托、中融基金、横琴人寿、恒邦财险、中融汇信期货和天科佳豪典当行;控股或参股五家资产管理公司,包括中海晟融、中植国际、中新融创、中植资本、首拓融盛;控股或参股四家财富管理公司,分别为恒天财富、新湖财富、大唐财富和高晟财富。2021年12月,解直锟因突发心脏病离世,中植集团一度陷入动荡。2023年下半年开始,恒天财富、大唐财富、新湖财富和高晟财富代销的定融产品相继出现逾期,在7月后全面停兑,涉及15万名高净值投资人(300万以上的投资者)、近5000家企业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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