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孟宪辉律师办案简介:
张某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北京某影视公司需要资金为由吸纳资金,先后向一百余人筹集资金1.6亿元,所得款项除少部分用于支付集资款利息外,大部分用于张某赌博、还债、放高利贷等,后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案发。
2015年11月3日张某因涉嫌集资诈骗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侦查阶段,张某的父亲曾委托一名律师为张某辩护,但在侦查阶段未能取保。张某于2015年12月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某的父亲经朋友介绍,表示要委托一位专业办理集资诈骗案的刑事律师。张某的父亲来到律所,经过与孟律师充分沟通,决定委托孟律师作为张某的辩护人。在律所办理完委托辩护律师手续之后,孟律师次日及时到北京市朝阳看守所会见了张某,在会见过程中孟律师与张某详细沟通了案情。根据张某的涉案情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及时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法律意见,检察院采纳了孟律师的辩护法律意见。说服了检察官变更了罪名,由集资诈骗罪变更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由重罪变为轻罪,由自然人犯罪变更为单位犯罪,进而法院减轻量刑,最终判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