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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立案侦查是否会涉及刑事犯罪?

更新时间:2020/6/20      浏览:

税局立案侦查是否会涉及刑事犯罪?

北京涉税犯罪律师为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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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违法行为的发现起始于税务机关的检查,即税务机关先行取得对涉税违法行为的调查权与处罚权。只是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需要或可能需要刑事处罚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此时涉及到案件的行政管辖权转移到刑事管辖权的问题。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符合刑法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法律法规从一般法到特殊法,从法律到行政法规,建立起来了涉税行为构成犯罪时的移送制度,即税务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税犯罪行为,必须移送公安机关,不得以罚代刑。本案中,甲公司涉嫌税收犯罪,市国税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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