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诈骗犯罪律师孟宪辉律师办案简介:
2017年1月刘某因服装生意周转及个人生活通过信用卡欠下交通银行37万余元,期间陆续还本金及利息6万元左右,剩余31余万元无力偿还,后银行以信用卡诈骗为由报警立案。
2017年7月11日刘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8月15日刘某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刘某的妻子曾委托过一名律师到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会见刘某,但对案件进展及效果不是很满意。在刘某被检察院批捕之后,刘某的妻子在网上找到了孟律师,得知孟律师是专业刑事律师,经过与孟律师电话预约来所里办公室咨询,刘某的妻子很认可孟律师的办案思路。在办理完委托辩护律师手续之后,孟律师次日到北京市海淀看守所会见了刘某,在会见过程中与刘某详细沟通了案情。刘某信用卡欠款的主要用途是服装生意周转,少部分用于个人生活,生意周转属于生产经营,不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经过多次与承办警官和检察官交涉沟通,向办案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在法院开庭时,孟律师全程对刘某进行了罪轻缓刑辩护,辩护观点及法律意见得到了主审法官的认同及采纳,最终法院判处刘某一年,缓刑两年。